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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条 ←总则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

2017年11月11日  九江知名律师   http://www.zmlvsjj.com/
  本章共十七条,主要规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合同中止履行的条件等。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释义】本条规定了诚信履行的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居特殊地位,在合同履行中,诚信履行亦构成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合同的当事人应当依照诚信原则行使债权,履行债务。合同的约定符合诚信原则的,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诚信履行原则,又导出履行的附随义务。当事人除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外。也要履行合同未做约定但依照诚信原则也应当履行的协助、告知、保密、防止损失扩大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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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林文明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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