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知名律师
法律咨询: 13672204650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建设工程
文章列表

浅谈校舍抗震加固工程质量监管

2016年7月12日  九江知名律师   http://www.zmlvsjj.com/
  一、引言
  “5.12”汶川地震后,国家对《防震减灾法》进行修订,提高了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抗震设防水平。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宣布将实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简称“校安工程”),要求用三年时间,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对出现险情的危房进行集中重建,从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综合防灾能力。
  2009年底,上海校舍加固工程陆续动工,数量逐渐增多,占据全市建筑工程总量的相当部分,对于行政监管部门有不小的压力。而质量监督机构从技术力量和工程经验来讲,对新建工程的监管手段相对成熟,对加固工程的质量监管制度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推荐阅读:
  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二、特点
  1.重要性和紧迫性
  校安工程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实施中小学校安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2.量大、面广、单体多
  2009年全国已开工校舍面积1.18亿平方米,已竣工5650万平方米。校舍安全工程要在三年时间内对所有不符合抗震设防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的校舍进行加固改造,涉及面很广,工程量很大,任务十分艰巨。
  3.工期紧张、资金筹措难
  由于各地校舍加固、重建工程工作量大,短期内周转安置困难,而且要保证在三年内完成,工程工期相当紧张。同时,工程资金需求量很大,筹措难度高,相当部分地区的校舍加固工程均须垫资施工。
  4.原房屋结构现状各异
  在东部发达地区和内陆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地区,近些年建设的新校舍主要采用框架结构,而老建筑大多采用砖混结构和砖木结构,这些房屋由于当时建造标准低,且使用年限较长,部分材料老化,结构整体性较差。同时,有相当数量的房屋是分几次建造,新老结构以不规范形式相连,结构体系复杂。
  5.加固形式多种多样
  由于不同地区在自然条件、建设环境、建设成本等方面存在差异,又要考虑不同结构、不同年代建筑的加固改造需求,房屋采取的加固形式也五花八门;框架结构主要采取粘钢、碳纤维、加大截面等方式加固;砖混结构墙体一般采用双面钢筋网片砂浆面层加固,为增加房屋整体刚度,也可在砖混结构外加构造柱和圈梁。
  三、存在的问题
  1.未办妥行政审批手续,提前开工
  部分工程由于工期紧张,为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在尚未办妥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就提前开工,导致质量监管相对滞后;质量监督机构拿到报监资料时,加固工程早已开工,甚至已完成部分工作量,导致前期加固工作未在有效政府监督下进行,现场施工质量无保障。
  2.加固验收规范尚未出台,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不统一
  由于《钢筋混凝土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尚未出台,目前加固工程均使用相关设计标准,且不同设计标准间存在差异,在设计、施工、检测、验收等各个环节均存在依据不同,导致质量监管的要求无法统一。
  3.施工过程中随意改变加固措施
  由于使用功能要求、施工难度、现场情况或资金紧张等原因,有些工程随意改变加固设计,但未经原加固设计单位认可,且未经原审图机构重新审图,从而减弱加固效果,严重影响加固工程质量。
  4.抗震鉴定不到位、检测与实际不符
  主要表现在:一是现场检测漏项,未全面进行材料强度检测,未对结构体系进行全面勘查;二是检测报告中的结构形式、构件类型与实际不符;三是未对房屋进行使用荷载调查,并使用错误的荷载分布工况进行结构抗震验算;四是对结构使用荷载明显增加的房屋未进行地基基础承载力和正常使用验算。这些问题导致检测鉴定错误,无法指导加固设计和施工。
  四、质量监督设想
  1.提前介入开展质量监管
  为支持国家校安工程,保证学校按时投入正常教学,各质量监督机构可在工程未办妥施工许可证、提前开工之前,部署和开展质量监管工作,提前介入,以保证政府监督的全面性和连续性,从而对施工现场加固工程质量做到全面掌握、全面控制。
  2.制定区域内加固工程质量监管办法
  在加固工程验收规范正式出台前,制定区域内加固工程质量监管暂行办法,规范加固工程质量监管的形式和程序,明确材料检测项目和数量,并完善质量监管要点和验收流程,以利于加固工程质量监管的操作规范和统一标准实施。
  3.实行加固工程开工条件验收制度
  在加固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总包单位、加固专业分包单位进行加固工程开工条件验收,工程受监监督机构应监督开工条件验收。开工条件验收应形成书面资料,经各方签字盖章,受监监督机构备案,并留存监督档案。
  4.推行加固工程专项设计交底制度
  设计单位应在加固工程开工前,对现场施工单位进行专项设计交底,将加固形式、材料选用、施工要求及细部构造、节点处理在设计交底会上告知施工单位,并应有书面记录,作为施工依据。施工单位也应将图纸中未明确的问题向设计提出,在得到设计单位明确答复后进行正式施工。
  5.加固样板件各方认可制度
  加固工程全面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单位要求,选取有代表性的部位进行样板件施工,样板件应经建设、设计、监理单位认可,并应形成书面认可文件。加固施工均应按经各方认可的样板件进行施工。样板件应包含不同部位的所有加固形式,重点突出细部构造和节点处理,有利于现场施工的正确性和规范性。
  6.加固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管理档案
  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建筑加固设计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加固设计。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影响加固效果的变更要求应进行重新计算后,出具设计变更修改图,并须报原审图机构重新审查认可。施工单位应对设计单位出具的修改图纸和重新审图情况,进行档案管理,并严格按经审图通过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质量监管机构应按照盖有审图章的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档案的资料进行现场加固质量监督。
  7.建立加固工程评优机制
  对工程建筑面积、建安工程量满足一定要求的加固工程,可参加优质结构的评选,以促进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积极性。
  8.加强业务培训和创优观摩,提高监管水平
  目前,质量监管队伍对加固工程的业务技术水平仍须进一步提高,相关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技术培训;对施工质量优良、管理体系完善的加固工程,可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实地观摩活动,从而提高质量监管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


文章来源: 九江知名律师
律师: 林文明 [南昌]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13907954650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zmlvsjj.com/art/view.asp?id=855312371823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竣工验收的条件 住宅室内装修禁止的行为有哪些
  • 2.建设工程事故的类别有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违约金纠纷
  • 3.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建设工程的三包一靠有哪些法律区别
  • 4.建设工程专属管辖 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由哪些内容组成
  • 5.新建房屋质量鉴定的费用 可申请房屋安全鉴定的条件
  •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3672204650
    律师微信平台
    快速咨询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九江知名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672204650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